bevictor伟德官网實驗室使用條例
發布時間:2022-07-26 浏覽次數:0次
1. 實驗室使用采用申請審核制度。預使用實驗室的教師或者學生必須提前一周向實驗室管理員預約實驗室。
2. 預使用腦電/近紅外/經顱磁刺激/眼動/生理記錄儀設備進行實驗操作的實驗者,必須接受過實驗設備技術培訓。實驗技術負責人通過技術測試來判定其是否具有主試資格。具有主試資格者才可以獨立進行試驗。經測試已經具備主試資格者,再次實驗時可免于測試。
3. 使用設備需要繳納500元作為設備使用押金,實驗結束後經實驗室負責人驗收後退還。對實驗室儀器及工具材料均需愛護,節約使用。違反操作規程或擅自動用其他儀器設備緻使損壞者,事故人應做出書面檢查,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具體損失,按照市場價格賠償其設備價值或修理費的部分或全部,并取消其在本實驗室做實驗的資格。
4. 凡進入實驗室者,必須按規定的操作程序使用儀器,不得擅自挪動實驗室的儀器和專用設備。未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與簽字認可,不得将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含便攜式加密狗等)帶出實驗室。
5. 實驗者負責做實驗當日實驗室的衛生,包括電極帽、水池和地面衛生等。實驗室内不準随地吐痰和亂扔廢棄物,不亂放随身物品。更不準私拉電線和插排和使用其它與實驗無關的電器。 實驗室應保持安靜、整潔,嚴禁喧嘩、打鬧,不得在室内吸煙和進食。
6. 與實驗室業務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實驗進行過程中,所有參與實驗的人員應聽從實驗管理者的統一安排。如遇停電或其它突發事件應及時上報實驗管理員,應保持鎮靜,聽從實驗室工作人員的指揮。
7. 嚴格管理實驗室鑰匙的使用。除實驗室管理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随意自配實驗室鑰匙,更不得将鑰匙轉借他人,一經發現,除取消其在本實驗室做實驗的資格外,将視具體情節向相關管理部門上報處理。
8. 實驗結束後将工作台收放整齊,待實驗室負責人員檢查設備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9. bevictor伟德官网學術委員會負責對本條例進行解釋。